时间流逝,岁月更迭。
一晃眼,便是三年的时间过去。
这一日,方束待在自己的小院之中修行,他盘坐在巨鼎内,周身涌动着一股股黄金般的光芒。和三年前相比,这尊巨鼎颇受摧残,表面已经是凹凸不平,但是它半点锈迹都没有,反而更是金灿灿的,彰显出青铜之本色。
四周更有灵气震荡,化作一缕缕金丝,笼罩整个小院,千道万道,横亘半空。
只是这一日,这口巨鼎终于是承受不了,鼎身哢哢龟裂,灵气陡然溃散,随之院内的阵法因这处核心崩溃,也开始寸寸崩断。
更重要的是,方束置在鼎身之下的阳火,经过了三年的不断抽取,此刻也终于是本源溃散,再也承受不住了。
刚刚正是此火回光返照一番,猛地扑腾,将已经龟裂的巨鼎给彻底地烧得裂开。
此火种扑腾过后,便剧烈地晃动,终究是无力地消散掉了。
鼎身内的方束,眼皮不由微颤。
他虽然是察觉到了这一幕,但是却并没有做出什么挽救的动作,而是自顾自地继续沉浸在自家的修行当中,下手修炼。
只见一滴金色的日光神水,在那阳火消散的刹那,恰好也一并出现在了他的眉心跟前。
这时的方束,猛地睁开眼睛,他并未和此前一般划开皮肉,而是操控着这一滴日光神水,将之直接往自家的左眼之中送去。
滋滋!
光热交加的日光神水入目,若是寻常地仙,只怕这一颗眼珠子已经是被灼烧成炭,甚至性命都可能垂危。
但是方束如今早非从前,他只是眉头微微皱起,然后眼珠颤动,通体泛起金光,目色变得非人。此一滴日光神水,足足停顿了十五息,方才被方束缓缓地炼化入体。
等到目色恢复平静,他的眼中只有瞳孔还带着点金色光芒。
方束长吐一口气:“十五息……再熬炼几次,应当可以做到十息之内,就将这一滴日光神水纳入体内。想到这点,他的面色颇是振奋不已。
在这外府内,修行三年,他如今终于是可以手拿把掐般,将日光神水纳入体内。
方束瞥看了一眼破碎的巨鼎,面上虽然难免地露出了一抹可惜之色,但终归还是喜色更多,他只是挥一挥袖袍,就将这残破的巨鼎给纳入了储物袋内。
但是他并未踌躇满志太久,而是当即就盘膝坐下,忽地张口一吐,一抹淡金色的真气,就从其体内吐出,环绕着他的身子转动,不断打磨着,直到被彻底地消耗殆尽。这时,刚才那因为纳入了一滴日光神水,而有所变化的真气,此刻又被打回原形,失去了神异。如此情况,正是方束在进行散功之举。
须知日光神水一旦接触到人体真气,则三十息内,必须剔除出去,否则真气的性质就会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,再难将之剔除干净。
如此事情,对于寻常的仙家来说,其实乃是好事,毕竟能有日光神水加持在真气内,哪怕只是一滴,其对仙家的真气质地而言也是极大的提升。
但是方束乃是正儿八经的瀚海仙府门人,他所求的,可并非只是祭炼一种神水入体,而是至少也要两种若是提前的就让真气性质,为神水所侵染,则对于他祭炼下一味神水而言,无疑是一种妨碍。等到散掉体内神水,方束再次睁开双眼,目中也是露出了一抹幽幽之色。
不过他只是目色怔了一息,便又心神恢复,转而开始审视自个的肉身。
在这三年苦修中,特别是第三年能够成功将神水纳入体内后,即便他每每都主动散掉神水,但是神水对其肉身的打磨,依旧是极大的。
眼下他的肉身,除去气血惊人之外,俨然好似铜浇铁铸,
甚至方束隐隐间还猜测,三水真仙之所以强调,欲要修得两种或三种神水,须得三水齐炼,而非次第入道。
对方的用意只怕也是暗含了,想要让仙府弟子们在这一次次凝聚、散功之中,不只是打磨心性,也是借此将魂魄、肉身好生打磨一番。
就拿方束来说,这三年的磨砺,他感觉比自己此前炼体十年的收获都要大,且越是如此磨炼,则他消化日光神水的速度也在增加,有助于修行下一种神水。
他在心间暗想:“根据府中真仙所说的,若是能够将消化神水的速度控制在十息以内,则就更有把握凝炼出第二种。”
琢磨着这些,方束心间的踌躇满志之意,再次勃然升起。
三年炼日,三年炼月,再三年炼星。
十年内,他或可就将这三光神水熔炼在身,为瀚海仙府内可圈可点的弟子门人。
那时候,再以他道脉筑基的身份,拜得庙内上等的真仙为师,应当是绰绰有余!
遐想中,方束忽地又伸手一招。
他家院落中,角落处的一方信笺忽地便飞起,落在了他的手中。
此信笺并不是金烟仙家等庐山故人发来的,而是师兄武通发来。
展开一看后,方束面上的喜色更是明显。
他不由得就弹了弹信纸,口中自语:“虽然阳火既没,但辅助凝练月光神水的资粮,亦有了点眉头。”这对他而言,可颇是一件喜事。原来早在数月前,方束就已经察觉到了手中阳火,颇是有些承受不住他的采补。
于是他思忖再三,发信给了金烟仙家及武通师兄两口子,让对方帮忙打听留意一番,城内还可有类似于火炼法一般,能够辅助炼就月光神水的奇物种种。
在金烟仙家那边,对方虽然打听倒是打听到了,且就在金玉满堂内,除去那火室之外,还有一方寒冰水狱,其中便储满了某种奇水,能够用于水法炼丹炼器,亦可消融鬼物阴魂。
仙家若是时不时地将魂魄放出,在那水狱里面浸泡浸泡,虽然有可能魂魄也被冰冻消融掉,但是也有不小的概率,能够增加魂魄的坚韧程度,方便仙家日后再去用魂魄盛放月光神水。
只是可惜,方束虽然知晓了如此水狱炼月之法,但是在他的手中,却是再无相应的奇水可以使用。好在除去金烟仙家等庐山故人之外,方束在城中还有武通师兄等人可以依靠,或者说,其实后者才是他真正可以寻求帮助的对象。
且这三年苦修中,武通师兄时不时就会来找他,吃吃酒、论论道,一并主动询问他在修行之事上,可有需要帮衬的。
现如今方束终于是主动提及帮忙之事,武通师兄自然是不会回绝。
“承露盘是么……”方束看着手中的信件,面上露出思忖之色。
根据信中所说,此承露盘乃是一件真仙法宝,其上自可凝练出一种汲取月光而成的仙露。
服用此露水,哪怕魂魄被灼烧了,也能立刻修复。如此一来,外府弟子们在修炼月光神水时,自是可以大胆一些,而无须担忧魂魄受损,以至于害了性命。
只是这等真仙之宝,自然是不可能轻易借出的。
武通师兄在信件中明说了,哪怕是嫂嫂铁铮楠,其人当年修行月光神水时,也只是能时不时地蹭到一点仙露为用,甚至连摸都没有摸过那承露盘一下。
两口子给方束的信件中所提及的,乃是帮方束弄到了一个可以听道学法,得享一番仙露的机会。武通师兄在信中言道:“三十四日后,夜间子时,山中会有真仙出没,大概会讲法一番,师弟可早做准备。
此事不可外泄,真仙虽喜后辈,但若是人多,亦可能扰了真仙清静。且此番讲道,乃是有其余真仙,意欲将子弟介绍过去,令那真仙收徒,故而会有这场讲道。”
其人在信中提醒:“此事师弟切莫错过,且听道之时,切莫多言,听着便是,省得惹了那真仙子弟不喜,妨碍你在府中修行……”
如此好意,着实是让方束感激。
且更加难得的是,数年下来,不管是师兄武通,还是嫂嫂铁铮楠,两人的态度始终如一,不曾变过,更没有企图驱使方束的意思。
两口子其实还会找方束打听打听外府内的一些风闻消息,但是当得知方束是个埋头苦修之人后,便连这点打听也作罢了,让方束无需分心交际,专心修行便是。
方束将这等消息和情谊记在心间,随即就手上运气,将这信封给烧成飞灰。
他在心间暗道:“早就听闻,仙府内的一些真仙,出入莫测、喜好随心,讲道之事也并非是会公之于众,而是会看缘法,若是碰上了,便得听上一回,若是碰不上,便是在府中一甲子都难得见上。
如今看来,这事倒也并非只是看缘法。世家子弟,自是早就会有门路。”
对于这等事情,方束心间倒也并无什么愤愤不平之色,毕竞在这等仙府内,各个世家子弟们只能这般地开小灶,便已经是颇为收敛了。
他反倒是庆幸,好在自己还有武通师兄可以帮衬指点一番。
当即的,方束就开始为三十四日后的夜间讲道,做上一些准备。
其首先就开始往来仙府内,找相熟的一些外府弟子,打听有关那承露盘的消息。
果然,他很快就从部分弟子的口中得到了确定,那承露盘果真是辅助众人修行月光神水的妙物。甚至府中还有传言,持有承露盘的仙家在偶然出游时,兴致一起,开坛讲道,但是因为府中那日另有热闹事情的缘故,便只有三个人,分别是一老一中一小,得以抓住机会,撞见讲道,蹭到了那仙露。最终因为没有旁人分去仙露的缘故,那三人就此得享了大好处,所获仙露颇多。
即便是其中资质最低劣、年纪最大的老仙家,也是在随后三年内就踏入了月光神水一道,成就不差。另外两人,更是以此为契机,先后得了府内两个真仙的赏识,收入门下,成为了实打实的真仙内府弟子。
如此奇遇,在一众弟子们是口口相传,恨不能以身代之。
有外府弟子听见方束与人的交谈,好奇道:“怎地,胡兄这等苦修之士,竟然也是想要在山中撞一撞这机缘了?”
方束听着如此种种的传言,若是说不心动,那纯是假的。
他含笑点头道:“让道友见笑了,但如此好事,谁人不想。”
那弟子笑道:“哈哈!确是如此,只恨我辈无缘也。”
话说完,这人瞧见方束若有所思的模样,以为他是在琢磨着该如何去撞这等机缘,便面上带笑,抖着袖袍离去了。
只是对方不知,方束此刻却并非是在琢磨仙府内的奇遇讲道之事,而是不由地就回想到了自己当年在刚入仙道,或者说尚未入仙道,只是修炼一道长舌剑法术时,所撞见过的一桩奇遇。
此事正是当初路经乱岗,得遇一妖讲道授法的趣事。
如今多年过去,也不知当年与他一同修行的那些个小妖小怪们,究竞能有几个入道,以及那讲道的黄鼠狼道长、听道兔妖妹子,如今的境况又是如何。
特别是白央央其妖,方束在这三年以来,虽然多是待在外府驻地内苦修,但并非没有离开过。此外,他不仅自行就在仙城内打听过一番,还令金烟仙家等人帮忙在城中留意一番,可有厉害点的兔妖仙家存在。
甚至可以说,当年方束之所以要和金烟仙家等人重新建立联系,便是存了用之当做耳目,方便在城内打听兔妖白央央消息的心思。
只是很可惜,三年下来,他以胡木黄的身份行走在城内,即便当年他在铁家内还闹出过一点花名声,但是依旧是无妖前来寻他。
不仅如此,仙城内虽有龙类仙家驻世,但是并无龙兔仙家存在。
这让方束不禁怀疑,极有可能是他此番来晚了,白央央其妖多半是已经随着那龙兔前往龙宫之所在,去跃龙门,博取仙缘了。
或许等到对方有所成就后,此妖才会再来这瀚海仙城走走,看看故人已至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