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7章心照不宣→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
陆奉宁移开视线,温润的嗓音越发玉质金声,还多了一丝扣人心弦的磁性。
声音像是直接从胸腔里发出,自带回响起伏。
姜羡宝听着就觉得愉悦。
陆奉宁单手牵马,目视前方,侃侃而谈:“当年的禁夜司,囊括了大景朝卦术最高明的一批人。”
“他们帮朝廷伐山破庙、剿灭余孽、肃清朝堂,事成之后,由明转暗,继续拱卫大景朝的江山社稷。”
“千年传承,听说里面招收的每个人,都是当时的一时之选。”
“所以看见那黑衣蒙面人来了之后,我就知道田近鹰死定了。”
“当时我是看着他亲自钳制住田近鹰,用刀抵在他脖子上,我才放心离开的。”
姜羡宝听明白了,不由自主脸红,也有些怪怪的感觉。
没想到自己那点子小心思,自己都不好意思怎么开口,他却能体会得清清楚楚,还能不着痕迹的说出来。
陆奉宁的话,解除了姜羡宝心中的疑虑。
虽然她也没有证据,但是她就是相信他的话。
仔细想想,陆奉宁没有任何理由骗她。
他图什么啊?
自己无权无势,又是快要入境的卦师,陆奉宁要多想不开,才费尽心思骗自己?
要说他是看上自己的容貌,那更是无稽之谈。
姜羡宝知道原身确实漂亮,但是陆奉宁从来没有如同沈凌霄那样看过她,更没有如同贺孟白一样,对自己的好感不加掩饰。
在姜羡宝看来,陆奉宁最大的优点,就是拎得清,难得非常有分寸感的男人。
跟他相处,如沐春风。
姜羡宝也有些惭愧自己刚才那点猜疑的小心思,为了弥补,她大胆说:“陆都尉家里有亲人嘛?”
陆奉宁很惊讶她会这种问题,不过还是回答说:“没有了。”
“我是孤儿,从小在山间长大,以打猎为生。”
姜羡宝忙说:“对不住,是我僭越了。”
她没想到陆奉宁不仅是草根出身,而且是草根的最底层。
那么小的孩子,就独自在山间挣扎求生。
从一无所有,到现在的边军都尉,其中的艰辛,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吧……
难怪他如此能察言观色,上司下属和同僚之间的关系,更是维持得炉火纯青。
他们这些草根出身,从小受尽了人情冷暖,才学会了看人的眉眼高低。
姜羡宝在现世上大学的时候,对那些从小家境优越,什么都不用操心,只要学习就行了的娇娇女同学,也不是不羡慕的。
虽然她们矫情、幼稚,还自私,可她们也真诚、勇敢,而且容易被骗。
在她们眼里,她们自己,就是她们所处的小宇宙中心。
别人都是不存在的。
看人眉眼高低什么的,那是她们的知识盲区。
姜羡宝曾经暗暗希望,如果能够重活一世,她也想有个和她们一样的人生。
出身优渥,父母双全,且爱她如命。
可惜,真的重活了一世,也是父母双全,且爱她如命,但出身,却依然是草根阶层。
而且还是在男女待遇差别巨大的异时空。
好在,她还有卦师的身份。
据她所知,在大景朝,只有卦师的待遇,是男女平等的。
这么一想,她重活一世,还是弥补了些许前世的遗憾。
姜羡宝自我攻略,神情舒展。
眼看前方到了沙河坊的坊市门口,她停下脚步,对陆奉宁说:“陆都尉,我还想问问你,你认识今天那个黑衣蒙面人嘛?”
陆奉宁见她愿意敞开了说,略微放心了,摇头略带遗憾地说:“很可惜,我不认识禁夜司的人。”
“他们太过神秘,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够接触的。”
“不过,孟白好像对他们挺熟悉的,刚才那些有关禁夜司的事,都是他告诉我的。”
“要不,我帮你问问他?”
姜羡宝摇了摇头:“那算了。贺郎君大概也只是从他家里人那里听来的只言片语,就不麻烦他了。”
“对了,那陆都尉今年过年,有什么去处嘛?”
“如果没什么特别的安排,要不要来我家一起过年?”
“我家也只有我和阿猫阿狗两个人。”
陆奉宁微笑说:“我本来还想问能不能来姜卦师家团年,没想到姜卦师这么善解人意,不用我开口,就邀请了。”
“我来,当然要来。”
“如果姜卦师不介意,我可以早一点到,帮你准备年夜饭。”
姜羡宝想到他那一手饲弄野味的手段,笑着说:“天气这么冷,不知道还能不能打到野味。”
今天他可是斩钉截铁拒绝了贺孟白。
没想到陆奉宁说:“这个年夜饭,孟白肯定也会来的。今天没有给他打野鸭,等除夕了打几只。”
依然是打着贺孟白的幌子,要给姜羡宝家的年夜饭添菜。
姜羡宝抿嘴笑了笑,心照不宣地说:“贺郎君喜欢吃剪云羹,也喜欢吃炙肉,各种都可以来一点……”
说着,朝他摆摆手,和陆奉宁在坊市门口分开。第127章心照不宣→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
陆奉宁想着姜羡宝刚才说的话,发现她不仅听懂了他的意思,而且还举一反三了。
真是个妙人。
他牵着马,立在街边,目送她的背影远去,才翻身上马,去和贺孟白汇合。
姜羡宝却没有直接回家,又拐去了肉铺。
肉铺的老板也才醒过来不久。
不过他们的身体都比普通人健壮,就像是睡了一觉一样,现在已经贸足了劲儿吆喝,要开张做生意。
姜羡宝上去买了四块猪血豆腐,又买了两块一斤重的梅花肉,再加上一块上好的羊肉三斤,一共花了九十多文钱,拎着回了家。
一路不是不心疼花的银钱。
果然无论在哪个时空的古代,吃肉,都是权贵阶层的特权。
普通人大概也只有过年的时候,才会痛痛快快吃一回肉。
难怪现世大家觉得年味越来越淡。
其实不是年味越来越淡,而是大家的日子,越来越好,连普通人,都脱离了为一点肉食和新衣衫欢欣鼓舞的地步。
姜羡宝回想着前世的情形,只觉得那些日子,离她越来越远……
进院子的时候,阿猫阿狗从堂屋冲出来。
“阿姐!”
“阿姐!”
“咦?阿姐买肉了?!”
“还有猪血豆腐!”
两个人看着姜羡宝拎着的肉菜,顿时看直了眼睛。
姜羡宝说:“今天辛苦你们了,咱们好好吃一顿。”
阿猫忙说:“过两天就过年了,阿姐,我们留着过年吃吧?”
“我和阿狗刚刚想生火,热热烤馍,再把早上的汤热一热。”
姜羡宝没同意,也没拒绝,只是说:“我给你们做煎猪排。”
家里的厨房里,还有几个从野外采摘的林檎果和野洋葱,正好做一道林檎洋葱煎猪排。
姜羡宝简单处理了一下两块梅花肉。
用少许盐和黄酒抹上放置一会儿,等野洋葱切好丝,林檎果切块之后,梅花肉就腌好了。
阿猫在灶下烧火。
很快炉火燃了起来,姜羡宝把铁铛架了上去。
大景朝的这种炊具,极似现世的平底锅,用来煎肉最好。
没多久,锅烧热了,姜羡宝把腌好的两块梅花肉放了进去。
瞬间激发出滋滋的声响,热油四溅,浓郁的肉香一下子漫溢出来。
梅花肉猪排在滚烫的铁铛里很快蜷缩,边缘迅速泛起焦黄,散发出浓郁的肉香。
姜羡宝接着把切成厚片的野洋葱被投入锅中,那股自带的辛辣被油荤逼散,也解除了煎肉的那股油腻味道。
切成块的林檎果最后才下。
果肉一接触锅底,汁水就被高温逼出,果汁与肉汁交织在一起,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妙的酸甜香气。
随着梅花肉猪排的两面,煎出了焦脆的金黄色外壳,野洋葱也已焦糖化,林檎果变得软糯诱人。
姜羡宝把铁铛取出来放到另一个灶眼,再把深铁锅坐上去,开始烧水,要做一个萝卜炖羊肉。
大景朝管萝卜叫“莱菔”,家家户户都有种,市集上也卖的非常便宜。
姜羡宝曾经买了几十斤萝卜。
落日关冬日里温度极低,没有烧炉子的厢房,就像是天然的冰柜。
她把萝卜放在那间厢房里,可以随时取用。
看着铁铛里的温度降下来之后,姜羡宝把煎好的梅花肉猪排取出来,切成小拇指大小的肉块,再和野洋葱、林檎果一起摆盘。
这一次,她给阿猫阿狗做了分食。
各自装了一盘煎的猪排,再配上一个热乎乎的烤馍,就是一顿很丰盛的午食。
猪血豆腐和萝卜炖羊肉,可以晚上吃。
猪排煎的有些多,三个人一顿也吃不了两斤肉。
剩下的,也可以晚上吃。
阿猫阿狗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肉食,看了半天,才小心翼翼用筷子夹了一块猪排放到嘴里。
只咀嚼了一下,立即瞪大眼睛。
牙齿咬开那层金黄色脆皮的瞬间,一阵清脆的“咔嚓”声在耳膜里炸开。
外层是脆生生的,带着油煎过后的焦香。
里面却软得惊人,轻轻一咬,热烫的肉汁立刻涌出来,满嘴都是浓郁的肉香。
然后是林檎果那种微甜带酸的味道,一下子压下了煎猪排的油腻感,后面又跟着野洋葱被煎软后的辛辣和甜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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