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东,距离京城两千里,再有二三百里就能抵达高丽。
临时扎就的营地,随着一声哨响,一只灰扑扑的鸽子被迎接的番子接住。
他非常熟稔地从鸽子爪子上解下一个小巧的铜质圆筒,拧开圆筒的盖子,从里面倒出一个纸卷。
他一手捏着鸽子,一手拿着纸卷,来到了一处营房。
“副都督,京城来的飞鸽传书!”
他将纸卷递给了一身阴柔的郑廉。
郑廉穿着大红箭袖袍服,外面罩着皮甲。
抬手接过纸卷,展开,细细的将上面的每个字、每句话都看了一遍,然后又反复咀嚼。
纸卷上,用蝇头小楷写了五六行字。
讲了些吃好饭睡好觉的客套日常,又提到了自家表兄参加的恩科。
然后,就没了!
没有任何隐秘,也没有任何不对劲。
郑廉垂下眼睑,将纸条递给番子:“拿去吧,还跟以前一样,处理好,切莫露出半点破绽!”
“是!”
番子应了一声,便转身退了出去。
退出营帐,回到自己的住所,他小心翼翼地将纸条重新卷好,放到圆筒里,又熬了蜡油,重新进行蜡封。
整个流程,如行云流水,十分得熟练。
最后,将圆筒重新固定到鸽子爪子的卡扣上。
半空中,传来鸽子的响动。
主帅的帅帐旁,有亲卫听到声音,便赶忙拿起哨子吹了吹。
听到哨声,鸽子再次降落。
“太子爷,京中的飞鸽!”
亲卫抱着鸽子,进入到帅帐,双手捧给了坐在书案后看账册的元驽。
“嗯!拿来吧!”
元驽抬起一只手。
亲卫便将鸽子爪子上的铜质圆筒取了下来。
他没有开封,而是将完整的圆筒送到元驽的手上。
元驽接过,放到眼前,看了看上面的蜡封,眼底飞快地闪过一抹暗芒。
他故作随意地拧开盖子,将纸卷倒了出来。
“阿宝!见字如晤!”
纸卷的第一行,就是这句话。
元驽立刻便明白了,阿延这是要跟他说比较“私密”的话。
因为夫妻俩相处的时候,只有非常亲近的时候,苏鹤延才会叫他阿宝。
开玩笑,说些无关紧要的话题,苏鹤延会张口闭口地“劣马兄”。
若是稍稍正式些,却又不是那么隐秘的话题,她会亲昵地唤他“表哥”。
若是需要客套,说些废话,苏鹤延又会假模假式地尊称他“爷”!
苏鹤延与元驽太熟了,对他的称呼也多。
但,每一种都是有相应的场合与态度的,同样熟悉苏鹤延的元驽,也能从每个不同的称呼里,体会到她的用意!
元驽看到“阿宝”这个称呼,就开始格外用心地研究苏鹤延写的每一个字。
“阿延提到了钱锐,也就是说,这个纸条,要用她跟钱锐小时候玩儿过的一种文字游戏来解读!”
这般想着,元驽便开始有规律地从纸条上选出几个字:
郑,外室子!
元驽在心底将这几个字细细咀嚼,然后,他笑了:
不愧是阿延,竟查到了这样的隐秘。
元驽将纸条摊平,用镇纸压好,等纸条不再卷曲,他就会收到一个册子里收好。
这本册子,夹的都是苏鹤延写来的“信”——
他不能烧掉。
若是毁掉,就证明这里面有秘密,他在销毁证据。
世人都知道,元驽与苏鹤延感情极好,元驽非常爱重他的太子妃。
既然爱重,就会爱屋及乌,哪怕是对方寄来的一封信,也会珍之、重之。
尤其是在元驽出征的情况,他见不到人,更要“睹物思情”。
再说了,元驽也确实爱屋及乌,阿延写给他的每个字,都是对他的惦念与关心呢。
所以,这些信,决不能销毁。
元驽非常确信,自己收到的每一封“信”,跟着他一起出征的缉事厂副都督郑廉都会提前看到。
元驽敢打赌,依着郑廉等探子的行事做派,他们看到这些带文字的东西,不会只是看看,他们会记下来。
元驽收到后的所有举动,稍有一丝异常,都会引起郑廉的怀疑,他会重新研究这些信。
元驽相信苏鹤延的“加密”手法,但,明明可以避免,没必要徒增麻烦。
“郑廉,接下来,我们就要好好的相处了!”
一个断子绝孙的人,忽然有了儿子,即便是最卑贱的外室子,对于他来说,也是人生唯一的希望。
元驽想,依着郑廉的聪明与果决,他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!
阿延写这封信过来,不只是告诉他有这件事,更是表明,她已经把人控制住,不让任何人知道!
手里有了底牌,元驽与郑廉谈合作的时候,也能更有把握。
“唔,我现在也不是要让他背叛圣上,只是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他应该能做出最明智的选择!”
元驽暗自在心底这般想着。
虽然他与苏鹤延的通信,只有属于他们的“默契”。但,身边总有郑廉这么一头鹰犬,元驽说话行事都不方便。
大军即将抵达辽东卫,元驽还要在辽东的卫所搞些事情,郑廉若时刻盯着,他将平添许多麻烦。
他不需要郑廉做什么,只要郑廉什么都不做。
两天后,在大军抵达辽东卫的前一天,元驽又收到了苏鹤延发出来的飞鸽传书。
而通过这份纸条,元驽知道了一个姓,一个地址!
元驽知道,他那张名为底牌的拼图拼完整了。
翌日,大军继续行进。
辽东卫卫所就在前方不足三十里路的地方。
秋风起,树叶落了满地,官道上,还有前两日下过雨后变硬的车辙印儿。
元驽骑着马,马蹄哒哒哒地踩在有些冷硬的黄土路上。
“阿延果然没有骗我,辽东确实比京城冷许多!”
八月中,京城还是树叶泛黄的仲秋,一早一晚略凉些,可也不会像辽东这般,地上竟有了白霜。
听途径驿站的驿丞说,过些日子,可能就会下雪。
不到九月啊,居然就能下雪。
难怪阿延给他准备了那么多棉衣、裘衣,还有她命人新制的羽绒衣。
“看来,我要再催一催户部了,让他们尽快将大军的冬衣送来!”
虽然苏鹤延也给准备了一些。
但,军械、被服等后勤供给,不能只靠个人,而是要朝廷来负责。
他的阿延有钱,是阿延的本事,不能成为给朝廷买单的借口。
微微的秋风吹过,带着寒意,也卷着片片落叶。
元驽抬手,接住了一枚,竟是片叶片完美、颜色鲜亮的枫叶。
元驽捏着叶柄,越看这枫叶越觉得好看。
“百禄,收起来,放到匣子里,抽空让人送回京城给太子妃!”
这么好看的枫叶,可以拿来给阿延做书签。
“是!太子爷!”
百禄作为元驽身边的亲卫头领,早已习惯了元驽这种行径——
大军行进的路上,不管看到什么,只要觉得好看、有趣儿,或是太子妃会喜欢,太子就会命人弄来,妥善放好,然后送回京城。
当然,元驽做这些,从未动用过大军的兵卒,而是用自己随行的东宫亲卫。
还有动用的马匹、粮草、银钱等,也都是元驽自掏腰包,算不得劳民伤财。
是以,就连郑廉那个被圣上安插到东征军里的“监军”,也并未觉得这是太子的过错。
郑廉估计会上报给圣上知道,但绝不是以告状的形式。
呃,好吧,百禄知道,就算郑廉不上报,圣上也会知道。
每隔一两日就会有快马杀回京城,将各种“土特产”送到端庆宫,作为皇宫的主人,圣上不可能听不到任何风声。
兴许啊,东西前脚刚送进端庆宫,后脚圣上就知道太子爷又送了什么回来!
他们离京二十多天,太子爷已经送回去了六七趟东西,不说他们这些身边人,估计就是圣上,都习惯了呢!
除了东西,还有信!
啧啧,每隔一天,最多两天,就有鸽子飞来飞去。
起初,军营里的将军、兵卒们还觉得新奇。
次数多了,他们听到鸽子的叫声,以及哨子的响动,连眼皮都不会抬一下。
也就只有郑廉,还恪守着职责,继续关注军营的所有动向。
郑廉的身份,以及他来做什么,大家都心知肚明。
包括太子爷在内,大家都清楚,大军上下,三万人的言谈,还有各种信件往来,郑廉以及他的番子们都会暗中关注。
“……时间久了,这位估计也会烦!”
百禄小心翼翼地将一片红叶收好,暗暗在心里说:
“刚开始的时候,太子爷送筐苹果回去,他都要装着好奇的样子,将苹果以及筐子都检查一遍。”
“六七次了,不是苹果,就是山楂,还有河边的河卵石,池子里的小乌龟……”
“郑廉每次都认真检查,东西却都让他的一张冷脸愈发冷肃!”
想到过去二十多天里,郑廉脸色的变化,百禄就不禁想笑。
今儿也好,嘿,就一片树叶。
百禄忍不住地期待:待会儿,闻着味儿就赶过来的郑廉,若是看到了,那脸色,一定非常精彩!
百禄正想着,就听到了一侧有哒哒哒的马蹄声。
百禄微微侧头,用眼角余光正好捕捉到了某人骑着马赶了来。
“嘿,还真是不经念叨啊,正想着他呢,人就来了!”
百禄低下头,不让人看到他压不住的嘴角,以及眼底的戏谑。
“太子爷!”
郑廉还是一身大红袍服,外面罩着皮甲,身上披着玄色滚灰毛领的大氅。
他骑马来到元驽身侧,控制着马儿,让自己落后元驽半个身位。
他双手抱拳,冲着元驽拱了拱手,权做行礼。
“郑副都督无需多礼!”
元驽温和地笑着,即便穿着银色铠甲,也还是温润君子的作派。
他冲着郑廉点点头,当做回礼:“副都督过来,可是有什么事儿?”“今日恰好有一片枫叶落在本宫的手上,显是与本宫有缘,便想命人送回京城,让太子妃也欣赏一二!”
元驽噙着浅笑,说出的话,却仿佛绵里藏针:“郑副都督放心,本宫知道规矩,你只管查验,本宫绝不会与你计较,毕竟这也是你的差事!”
监军嘛,本就是要从上到下全都监察。
元驽一派光明磊落,丝毫不怕郑廉来查。
郑廉嘴角抽了抽:“太子爷好雅兴!”
此地与京城相隔两千里,却要单独安排两人两骑回京。
这一路上,耗费的银钱就不止百两。
就、只为送一片烂叶子!
呵呵,果然啊,这些天潢贵胄的奢靡与任性,不说寻常百姓了,就是郑廉这样出身勋贵的权臣都无法想象,更不能理解!
他扫了眼另一侧骑着马,一手持缰,一手捏着片枫叶的百禄。
嗯,就是一片普通的叶子。
没有镶金边,也没有写字、扎洞、做标记。
郑廉一双略显阴鸷的目光,反复在那片枫叶上扫来扫去,确定没有问题,便故作随意地说道:
“多谢太子爷体恤,不过既是一片枫叶,微臣也就不必检查了!”
“好雅兴谈不上,就是离京越远,越思念京中的亲人!”
说到这里,元驽眼底闪过一抹眸光。
他冲着百禄说道:“百禄,没听到郑副都督的话吗?今儿不查了,你快去安排人把东西送回去吧!”
“是!”
百禄答应一声,又冲着郑廉点点头,这才用力一磕马肚子,骑马去一旁安排了。
官道上,大军还在行进。
元驽与郑廉周围,却没有人紧紧跟随。
哒哒哒!踏踏踏!
周围除了马蹄声,就是几万人走路会聚而成的声响。
元驽用眼角余光扫了一圈,确定没人能够听到他与郑廉的谈话,便顺着刚才的话茬儿说道:
“提及亲人,本宫竟不知,郑副都督还有一个至亲!”
郑廉心里咯噔一下。
虽然不知道元驽接下来要说什么,但他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元驽侧过头,眼睛直直地看着郑廉,慢慢吐出几个词儿:“教忠坊,府学胡同,王承嗣!”
郑廉握着缰绳的手猛地收紧,手背上凸起了一根根的青色血管。
他用力咬着嘴里的软肉,这才没有脱口说出那句“你怎么知道”的话,他若说了,就是表明元驽正中了他的软肋。
可,不说,就能含混过去吗?
元驽作为以宗室子身份过继给圣上的太子爷,看着年轻、温和,实则绝非善茬儿。
不说他了,就是他那个病殃殃、娇滴滴的太子妃,也不是个省油的灯!
郑廉知道,他、完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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