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钧自小都是自己照顾自己,甚至后面他屋内有了下人之后,他也是不习惯被下人照顾的。
但相宜不一样,相宜自小就是需要旁人去呵护照顾的人,再有如今渐渐长大,沈钧也不能再如小时候那样为妹妹穿鞋袜,守着妹妹了。
沈相宜虽说舍不得哥哥,但还是老老实实的点头,让宫人快些给她穿戴。
沈钧出去的时候,好几个宫女还忍不住偷偷往沈钧身上看。
沈钧虽说与沈相宜同岁,只有十一,但小少年穿着一身低调的黑衣,身形清秀高挑,后背......
季含漪的手心全是汗,指尖微微发颤,掌心覆在钧哥儿嘴上时,能清晰感觉到孩子下唇微凉、呼吸急促。她垂眸,看见钧哥儿眼睫剧烈地颤了两下,瞳仁里没有惧怕,倒像被逼到墙角的小兽,突然甩出一记不成章法的爪子——不是挑衅,是本能,是长久以来无人教他如何藏起自己、如何把“偷”换成“借”、把“饿”说成“想尝一口”的狼狈。
皇上却没动怒。
他甚至没笑,只是将手中那柄乌木嵌银丝的折扇缓缓合拢,在掌心轻轻敲了两下,目光沉静如古井,落于钧哥儿脸上,又缓缓抬起来,看向沈肆——不,是看向季含漪。
季含漪喉头一紧,膝盖几乎要软下去。她早知钧哥儿那段日子是如何熬过来的,也曾在无数个夜里听见他梦中惊醒,攥着被角浑身发抖,嘴里反复念着几个字:“灶台底下……有半块饼……没吃完……”
她没告诉任何人,包括沈肆。
只因那不是什么体面事。一个侯府世子,在京郊破庙里靠翻乞丐丢弃的馊饭桶活命,在当铺后巷蹲守三日只为等一个醉汉遗落的铜钱,在书肆外站满整日,只为了蹭光看摊主晾在门外的残页《千字文》。他偷过,真的偷过——偷过冷馒头,偷过半截蜡烛,偷过别人丢在雪地里的旧皮袄,偷过先生放在讲案上的墨锭,偷过宜姐儿偷偷塞进他袖袋的蜜饯……可这些“偷”,从未被当成罪过,只是生存的刻痕,深得连他自己都忘了该怎么擦掉。
太后已先一步开口,声音温缓却不容置疑:“钧哥儿,皇上面前,说话要慢些,想清楚再答。”
钧哥儿嘴唇被母亲捂着,鼻尖抵着她袖口金线绣的缠枝莲,香气清苦。他没挣扎,只是慢慢眨了一下眼,然后极其轻微地点了点头。
季含漪松开手,指尖在袖中绞紧,指甲掐进掌心。她不敢看皇上,更不敢看太子——那孩子正静静站在龙椅侧后方,玄色衣袍衬得他眉目如墨染,目光落在钧哥儿身上,竟无一丝倨傲,反倒有种近乎悲悯的平静。
皇上忽然转向太子:“阿珩,你七岁时,在东宫读《孝经》,背到‘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’一句,哭了一场,为何?”
太子垂眸,嗓音清越而低沉:“因儿臣想起母妃病中咳血,仍亲手为儿臣缝补书囊,针尖刺破三回手指,儿臣却嫌那书囊太旧,不肯用。”
皇上颔首:“后来呢?”
“后来儿臣将书囊日日贴身带着,读书写字,从不离身。三年后母妃薨逝,儿臣才敢把它烧了——火苗卷起时,儿臣第一次明白,有些东西,不能偷,也不能抢,只能等,等它自己长进骨头里,变成自己的。”
这话落下来,殿内一时寂然。
太后悄悄拭了眼角,宜姐儿仰起小脸,懵懂地望着哥哥,小手悄悄伸过去,攥住钧哥儿的食指。
钧哥儿没缩手。
皇上这才重新望向钧哥儿,语气竟比方才更轻了些:“那你偷过什么?”
季含漪心口骤缩,几乎要跪下去替儿子认错。
可钧哥儿仰起脸,眼睛黑亮,像浸过水的琉璃,毫无躲闪:“我偷过先生的墨。他骂我字丑,说我不配用上等松烟。我就趁他午睡,爬窗进去,拿走半锭。回来磨了一整夜,写满三张纸,第二天交上去——他没说我写得好,但也没再摔我的笔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忽然低了下去,却极清晰:“我还偷过宜姐儿的糖。她总往我荷包里塞蜜枣,我吃了,又怕她发现少了,就偷偷从厨房讨来一颗,放进她绣着蝴蝶的荷包里……还多放了一颗。”
宜姐儿“呀”了一声,忙伸手去摸自己腰间荷包,果然摸出两颗裹着糖霜的蜜枣,一颗崭新,一颗边缘微融——正是她今晨塞给哥哥的那一颗。
她踮起脚,把两颗糖一起塞进钧哥儿手里,脆声道:“哥哥不偷啦!我给你,全给你!”
钧哥儿低头看着掌心的糖,糖纸在日光下映出细碎金光。他没笑,可紧绷的下颌线条松开了,肩膀也微微塌下去一点,仿佛卸下了一副看不见的铁甲。
皇上终于笑了,是真正舒展的笑意,眼角细纹舒展如春水微澜:“好。不偷了,便学着‘换’。”
他朝身后侍立的内侍略一点头,那人立刻捧来一只紫檀嵌螺钿匣子,打开,里头并排躺着两枚印章——一枚青田石雕螭纽,刻着“沈钧”二字,刀锋凌厉,力透石背;另一枚寿山石薄意,刻着“宜照”——正是宜姐儿的闺名。
“这是朕昨日亲手所刻。”皇上道,“青田石硬,难刻,刻错了三回。寿山石软,倒是一气呵成。钧哥儿,印章是你自己的名字,也是你的印信。日后你若写字、批条、画押,皆可用此印——不必偷,不必讨,你生来就该有。”
钧哥儿怔怔望着那方青田石印,指尖迟疑地伸出,又缩回,再伸出,终于触到冰凉石面。他没碰印纽,只用拇指腹一遍遍摩挲“沈钧”二字的凹痕,仿佛要将这两个字的形状,一寸寸刻进掌纹里。
太子这时忽然上前一步,从袖中取出一方素绢帕子,递到钧哥儿面前:“手上有汗,擦擦。”
钧哥儿愣住,没接。
太子便自然地抬手,用帕子一角轻轻擦过他沾着糖霜的指尖,动作熟稔得如同做过千百遍。季含漪心头猛地一跳——她记得这帕子!去年冬至宫宴,太子不慎打翻热茶,正是用这方帕子按住烫红的手背,当时她坐在下首,看得分明,帕角还绣着半朵未完工的雪梅。
原来他早就在看了。
不止是看,是记着。
皇上没阻止,只含笑望着两个孩子,目光最终落回季含漪脸上:“含漪,你教得很好。”
季含漪喉头哽咽,只重重磕了个头,额角抵着金砖,冰凉沁骨:“臣妇不敢当。”
“当得。”皇上声音微沉,“孩子像野藤,没人扶,便顺着墙缝长;有人扶,它才肯攀着柱子往上——可扶的人若太急,藤就断了;若太松,藤就歪了。你这些年,没松,也没断。”
太后适时接过话头,牵过钧哥儿的手,将那方青田石印郑重放入他掌心:“钧哥儿,今日起,你便是沈家明明白白的世子,是皇家亲认的少年郎。往后谁若提你从前的事,你不必辩,也不必恼,只把这印往案上一按——”
她顿了顿,目光扫过殿内所有宫人,最后停在季含漪身上,意味深长:“自有规矩替你说话。”
这话落地,殿角侍立的老嬷嬷已悄然退下,不多时,捧来一卷黄绫圣旨——竟是早已拟好、只待钧哥儿进宫即颁的恩典:追封其生母为“恭淑夫人”,赐谥号“端敏”,入沈氏宗祠西配殿奉祀;另赐钧哥儿“承恩伯”虚衔,岁俸千石,荫及三代。
季含漪身子晃了晃,被宜姐儿及时扶住。她仰起脸,泪珠大颗滚落,却不是悲,是压了太久、终于松动的释然。她忽然明白了——原来皇上与太后,并非今日才知钧哥儿过往。他们一直都知道。只是等,等一个时机,等孩子自己挺直脊梁,等母亲亲手将那根最粗的脊骨,一寸寸接回去。
用午膳时,钧哥儿被安排坐在太子下手。他坐得极直,筷子握得标准,夹菜只夹面前那一碟清炒豆苗,细嚼慢咽,腮帮子轻微鼓动。宜姐儿挨着他坐,时不时用小勺舀一勺芙蓉豆腐喂他,他便张嘴,咽下,再点点头。
太子始终安静用膳,偶尔抬眸,见钧哥儿碗里豆苗快见底,便不动声色将自己碟中几茎嫩芽拨过去。钧哥儿察觉,抬眼,太子只微微颔首,目光澄澈如洗。
午后移驾御花园,春阳正好,海棠初盛。太后命人取来纸笔,让两个孩子各题一句诗。太子提笔写下:“风暖鸟声碎,日高花影重。”字迹清峻,笔力已显筋骨。
轮到钧哥儿。
他盯着空白宣纸看了许久,小手攥着笔杆,指节泛白。众人屏息,连宜姐儿都紧张地咬住下唇。
忽然,他搁下笔,转身走到季含漪面前,仰起小脸:“娘,我想写字。”
不是“我要写”,是“我想”。
季含漪心口一热,蹲下身,平视着他:“想写什么?”
钧哥儿抿着唇,眼神却异常坚定:“永字。”
季含漪一怔,随即明白过来——昨夜沈肆教他的那个“永”字,八法未全,可孩子记住了开头那笔“点”,记住了父亲手掌的温度,记住了墨香混着冷香的气息。
她牵起钧哥儿的手,引他走到书案前,亲自研墨。墨汁浓黑,映着他眼中一点微光。
钧哥儿提笔,悬腕,落笔——第一笔“侧”,如高峰坠石,力沉而不滞;第二笔“勒”,似勒马缰绳,顿挫而凝神;第三笔“努”,如弩箭蓄势,曲中见直……他写得极慢,手腕微颤,额角渗出细汗,可每一笔都竭尽全力,仿佛不是在纸上行走,是在凿刻自己的名字。
当他写完最后一笔“磔”,横画收锋如刀锋劈开云层,整张纸上唯有一个“永”字,孤峭,倔强,却隐隐透出不可摧折的筋骨。
满园寂静。
太子静静看着,忽然解下腰间一枚青玉环佩,俯身递给钧哥儿:“这个,换你教我写‘永’字的第一笔。”
钧哥儿没接玉佩,却伸手,将自己刚写好的“永”字,轻轻推到太子面前。
太子笑了。那是季含漪第一次看见太子笑,嘴角微扬,眼尾弯起,竟有几分沈肆年轻时的疏朗。
皇上负手立于花影深处,对身旁内侍低语:“传旨礼部,三日后,于崇文殿设席,太子伴读遴选,沈钧,免试入列。”
内侍躬身应喏。
季含漪站在阶下,春风拂过鬓角,吹干了未落尽的泪。她望着钧哥儿挺直的背影,望着他紧握毛笔的小手,望着他腕上新戴的长生牌在阳光下泛出温润光泽——那块牌,是太后亲手为他系上的,背面刻着极细的两行小字:“天命所归,百邪不侵”。
原来所谓,并非朱漆高墙锁住的锦绣牢笼。
而是当孩子第一次自己握住笔,写出第一个字时,母亲在他身后无声的站立;
是父亲深夜伏案,为他重抄三遍《千字文》时灯下的侧影;
是太后藏在糕点匣底的护身符,是皇上亲手刻错三次的印章,是太子递来的那方绣着半朵雪梅的帕子;
更是此刻,他站在御花园的海棠树下,仰起小脸,对满园春色与九重宫阙,第一次喊出的那声:
“娘——”
声音不大,却清亮如裂帛,震得枝头花瓣簌簌而落。
季含漪含泪应道:“哎。”
她知道,这一声“娘”,他等了七年。
而她,也终于等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