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察在原地站了一会儿。
内醒让他很快想通了。
还是那句话,能成就达人的可能会有疯子,但绝对不可能存在傻子。
对方嘴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,但自己接下来的行动,很可能会决定马修以后对自己的态度。
“先生,我还有两个问题。”
“问。”
“这算不算在公共场合使用超凡手段?”
马修呆了一下,随即笑得直不起腰。
“小子,我这条路上来来回回走了二十年,第一次有人问我这个。”
“我不是手段。”他踩了踩脚底的石板。
“我是路。”
“路把人绕晕了,那是路的事。”
“分驻办要是来了,让他们来找我。”
“我留个地址给他们:新大陆中部山脉以西往前走三十天。”
马修说到这里自己乐不可支,李察却根本没笑。
“还有个问题,事后他们会记得是谁干的吗?”
马修看了他一会儿。
“不会。”
这句话落地,李察整理了一下自己外套的领子。
“那就麻烦您了。”
“我数三下,别眨眼。”
“一。”
李察没眨。
“三!”
……虽然大概心里预料到了,但李察心里还是有些腹诽。
出现在自己眼前的第一个是拎着半截教堂围栏、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男人。
全程他出力最多,打砸的最狠,唐纳手上挨的那几下就是他干的。
这个男人正在东区一间酒馆里,桌上摆着一杯别人请的啤酒。
周围一圈人正在听他讲。
“……我一铁条下去,那橱窗哗啦一声!”
李察站在街对面的墙根,把凝镜法压下。
水面铺开,这个人被一层一层照了进来。
这人今年三十九岁,去年冬天从码头上被辞退,理由是往裤腿里塞了两把咖啡豆。
辞退那天他没跟家里说,此后每天照旧七点出门,在街上坐到天黑。
昨天下午,他这辈子第一次走在几百个人最前面。
那半个小时里他喊什么,后面几百个人就喊什么。
李察把这些看完了,撇了撇嘴。
这人压根没有被谁蒙蔽,知道自己和人家无怨无仇。
就是纯粹舍不得那半个小时,毕竟那是他人生中最光辉的时刻。
记录者的笔亮了起来,落在那个人身上。
李察写的名字是:“大嘴巴。”